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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学生保教费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启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的标准补助保教费。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高于400元的保持不变,不得抵顶保教费。
河南省农村贫困家庭注意了,4月2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学生保教费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启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按照年生均600元的标准补助保教费。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高于400元的保持不变,不得抵顶保教费。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河南省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目前,多数地区的2016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资金已发放完成。根据要求,各地要使用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以下简称“两个系统”),所有接受国家资助的儿童均要求有正式学籍,并能在上述两个系统内查询到和实施在线管理,不能满足该条件的一律不得享受国家资助。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受助儿童在就读幼儿园申报登记,需同时在两个系统能查到登记信息。
此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必须是在河南省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受助学生的认定要以省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库信息为依据。学前教育保教费和省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要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或受助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上,并将资金发放凭证(含名单明细)存档备查。资助资金不允许以现金形式发放或将补助资金直接补给学校或幼儿园。(记者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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